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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5月22日),最高群众法院公布5件增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在民事和行政审讯中,群众法院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法防治观念,实时化解、消弭可能滋长未成年人违法犯恶行为的各种消极因素。在刑事审讯中,增强对未成年群众事、行政权益的保护,发现未成年群众事权力等受到陵犯的,实时依法释明维权路径。据统计,目前,全王法院实行综合审讯的少年法庭有900余个,占少年法庭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此次公布的案例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增强未成年人审讯专业化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为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群众法院增强审讯专业化建设,强化零碎思维,注重涉未成年人案件之间的内涵关联性,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审讯职能协同增效。案例1中,由熟悉未成年人审讯的法官构成审讯团队,一体推进犯法惩治、探望权行使和抚养费实行等关联案件,通过协同开展多项审讯延伸工作,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例5中,由统一合议庭审理两件相互关联的民事、行政案件,以专业化审讯提升审讯质量和服从,积极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最大限度保证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成绩导向,推进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准绳落地落细。群众法院坚持深化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讯改革,推进事后救济保护向事中、事前预防治理转变,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二次伤害。案例3中,群众法院未止步于对犯法的惩治,而是针对案件反应出来的成绩,有序开展“刑民”衔接,在刑事判决依法严惩犯法的底子上,尊重未成年人意愿,在相关民事审讯中依法判决撤销监护人资历,并落实司法救助步伐,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帮扶工作,周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展开剩余 82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一项零碎工程,需要全社会通力合作。群众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凭据工作现实,深化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联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康健发展保驾护航。案例2中,群众法院和群众检察院联袂破解涉毒家庭的未成年子女监护人缺失成绩,向年幼的孩子传送新时代社会的关护,充分体现了多部门在维护和保证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中的通力协作。案例4中,群众法院与群众检察院、民政局、卫健委等通过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协同机制,实时化解未成年人的监护困境,无力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增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1:统一专业化审讯团队办理涉未成年人关联案件——李某故意伤害及相关探望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李某(男)与孙某(女)原系夫妻,后经诉讼仳离,群众法院判决两名子女均由孙某抚养,李某每月领取抚养费。因李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实时推行给付义务,拖欠数月抚养费,孙某故拒绝李某探望两名子女。后李某将孙某诉至群众法院,请求行使探望权。庭审时代,双方因子女抚养、探望及仳离判决的财产实行成绩发生猛烈争吵。庭审后,李某匿伏于孙某回家路上伺机报复,检察机关以李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针对上述案件,群众法院熟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的刑事、民事、实行法官构成专业化审讯团队,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就民事纠纷进行面对面相同,后李某真诚认罪悔罪,并积极补偿孙某的经济损失,孙某也表示同意协助李某探望孩子。
裁判结果:关于刑事犯法案件,群众法院认为原告人李某系故意伤害犯法未遂,且具有如实供述案件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补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的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对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脱期实行。关于探望权纠纷,经调剂,孙某同意李某分期领取仳离纠纷中的财产折价款及拖欠的抚养费,二人签订实行和解协定;李某同意依照孙某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行使探望权,二人达成调剂协定。
案例2: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破解困境儿童监护缺失难题——黄某琴、黄某梅离别诉严某、谢某、黄某军撤销监护人资历案
基本案情:严某(女)与谢某(男)结婚后于2017年生养一位女孩晶晶。严某在与谢某婚姻关系存续时代,与另一位男子黄某军同居并于2019年生养一位男孩亮亮。后严某、谢某经群众法院判决仳离,晶晶由严某抚养。严某2019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黄某军作为同案犯一并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黄某军又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21年被立案处理。谢某于2014年、2019年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离别处以强制戒毒二年。
在严某、黄某军等人贩卖毒品罪一案审理过程中,群众法院、群众检察院关注到因严某、黄某军、谢某涉毒被追究法律责任或被强制戒毒,均无能力对年幼的孩子推行监护义务,晶晶、亮亮将陷于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后,实时接洽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当地街道和居委会,为晶晶、亮亮找寻临时照料人。经相同指导,黄某军的同胞姐姐黄某琴、黄某梅离别起诉,申请撤销严某、谢某对晶晶的监护人资历以及严某、黄某军对亮亮的监护人资历,并为晶晶、亮亮指定监护人。群众检察院依法支撑起诉。
裁判结果:群众法院认为,晶晶、亮亮的父母均存在吸毒恶习,且因贩卖毒品或吸食毒品被立案处理,无法推行监护职责,已不得当再担当监护人,依法应当撤销其监护人资历。严某、谢某、黄某军被撤销监护人资历后,晶晶、亮亮将处于事实无人监护的危困状况。现黄某琴、黄某梅离别申请自愿担当晶晶、亮亮的监护人,群众检察院同意其意见并支撑起诉,其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亦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准绳,能够使晶晶、亮亮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证和落实。最终群众法院判决支撑黄某琴、黄某梅的诉讼请求。
案例3: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得到妥当监护——王某猥亵儿童及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历案
基本案情:小丽在父母离异后由母亲钱某抚养。2017年,钱某与王某再婚,小丽随母亲钱某、继父王某共同生活。2020年12月,王某趁钱某不在,先后两次在家中对小丽(时年13岁)实施猥亵。2021年6月,王某对来家中找小丽的同学(时年14岁)实施猥亵行为,并于次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小丽提出跟随亲生父亲李某生活的意愿。2022年3月,刑事判决生效后,法官就监护人资历成绩与小丽生父相同。后小丽的生父李某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王某对小丽的监护人资历。群众法院实用未成年人绿色通道快审快判。
裁判结果:群众法院认为,王某身为继父无视法律,对被监护人小丽及其同学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罪,且属陵犯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未成年人,应从重处罚,故依法作出刑事判决,对原告人王某两罪并罚。王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康健,群众法院在刑事案件查明事实的底子上,尊重被害人意愿,作出民事判决撤销王某的监护人资历。同时,为实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康健发展,群众法院决定给予小丽司法救助,并会同民政、妇联、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机构,共同订定长期心理疏导、帮扶计划,帮助小丽回归一般进修和生活。
案例4:多方协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陈某遗弃及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历、医疗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陈某与女友韩某青(经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生养一子韩某某,后陈某在他人介绍下将韩某某送养,但未办理送养手续。送养一月后,韩某某因病被领养人送往某儿童医院医治,并将陈某的接洽方式留给该儿童医院。某儿童医院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陈某,韩某某患有肺炎、后天性心脏病等严重疾病,急需手术医治,但陈某置之不理。后经群众检察院支撑起诉,某儿童医院向法院提起申请撤销陈某监护人资历的诉讼。同月,韩某某向群众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请求陈某领取抚养费;某儿童医院向群众法院提起医疗合同纠纷诉讼,请求陈某领取医药费。上述三案,由群众法院统一合议庭审理。
裁判结果:关于遗弃案,群众法院认为,陈某作为韩某某的亲生父亲,拒不推行监护职责,严重陵犯了被监护人韩某某的合法权益,依法以遗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关于申请撤销监护人资历及医疗合同纠纷案,鉴于韩某某的母亲韩某青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陈某及韩某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没故意愿或能力抚养韩某某。第三人某儿童福利院愿意作为韩某某的监护人,且有能力照料韩某某,故群众法院判决撤销陈某的监护人资历,并指定第三人某儿童福利院为韩某某的监护人,同时判决陈某领取韩某某的抚养费及儿童医院医药费。
案例5:行政、民事审讯融合发力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孟某户籍登记及相关抚养费纠纷案
基本案情:孟某乙(男,北京籍)与张某(女,原籍河北省)育有一女孟某甲,出生后随母亲落户河北省,后孟某乙以夫妻投奔入户为由,向北京市某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某派出所作出准予迁入证明,将母子二人的户口迁至北京市(该户户主为孟某乙之父孟某)。孟某甲遂转学至北京市,并在祖父孟某处栖身生活。后因孟某乙、张某夫妻关系紧张,提出仳离诉讼,孟某甲搬离孟某处。落户一年后,孟某将某派出所起诉至群众法院,称孟某乙私自办理夫妻投奔落户,某派出所未经户主即其本人同意即给张某、孟某甲办理户口迁入,请求撤销某派出所户籍迁入行政行为,并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同时,孟某甲以抚养费纠纷为由提起诉讼,称孟某乙以家庭为单元申请了低保金,但一家三口低保金均汇入孟某乙账户后被其私自扣留,故请求返还。上述二案,由群众法院统一合议庭进行审理。
裁判结果:关于户籍登记行政纠纷,法院认为,某派出所凭据相关文件规定对申请人及被投奔人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申请材料符合规定,据此作出准予迁入的登记行为具有事实凭据,且步伐合法。孟某作为户主,对户口有妥帖经管之责。综上,对孟某的诉讼请求群众法院不予支撑。关于抚养费民事纠纷,经群众法院积极调剂,孟某乙自动推行,将私扣的低保金一次性给付孟某甲,孟某甲撤诉。
公布于: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