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0 17: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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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进行婚礼但未进行结婚登记,配合生活1个月后,女方发现男方婚前隐瞒了病史,两边分居。彩礼等账单怎么算?近日,记者从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这样一起涉彩礼的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男方)与被告花某(女方)经婚介机构介绍后,相识相恋,并于2024年11月进行婚礼节式,但未进行结婚登记。婚后1个月,花某发现王某患有癫痫病,两边产生矛盾,并自2025年1月起分居。

    王某以婚约目的未达成为由,诉至来凤法院,要求返还彩礼及相干财物。

    原告王某提出,爱情及准备结婚期间,其给花某购买了代价为3404元求婚戒指一枚,支付礼金20000元,支付彩礼108000元,别的花33099元购买“三金”(手镯、戒指、项链)。

    别的,为表达和增进与花某的感情,王某多次小金额微信转账、配合开支等共计花销费用30993.95元;王某为花某父母家购买了烟、酒、饮料、肉食品等习俗性礼赠共计花销17117元;王某父母给花某支付“改口费”5600元。

    花某带去的陪嫁有床上用品及别的一样平常生活用品,价值约20000元,现在王某家中,两边在同居期间已部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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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王某为缔结婚约支付的礼金20000元、彩礼钱108000元,求婚戒指及婚礼“三金”花销,属于彩礼范畴。而爱情期间微信转账、配合生活开支、婚礼“改口费”及习俗性赠礼等共计5万余元,被认定为消费性支出或一般赠与,没有属于彩礼。

    法院认为,因两边最终未到达结婚目的,花某收受王某的彩礼,应予返还。然则,王某在爱情历程中隐瞒其病情,是导致结婚目的未成的主要缘故原由。

    考虑两边同居时间没有长,未孕育,且花某所收彩礼也存在一定斲丧,其嫁妆已被部分使用,同时连系当地习俗,酌定花某返还彩礼75%,即花某给王某返讨价值36503元的求婚戒指及“三金”等物品,另返还彩礼钱86874元,同时,判令王某返还花某陪嫁物品。

    案件承办法官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多少问题的划定》第三条划定,两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配合生活,一方哀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斲丧环境,配合生活时间长短、是否孕育子女、两边没有对等事实,连系当地习俗,肯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来源:纵目旧事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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