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1 07: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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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明有2个儿子,七旬老人周阿姨却被遗弃正在养老院并拖欠相关费用长达2年多,直到合同到期仍无人监管。

    5月2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虹口区检察院)获悉,此前,养老院方已向法院诉请宣告周阿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为其指定监护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大儿子常年居住国外,小儿子怠于赡养

    虹口区检察院介绍,2020年6月1日,周阿姨与虹口区某养老院订立养老服务合同,后又两次续订合同,最后一份合同期限为2022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3日,去年合同已经到期,但周阿姨至今住正在养老院中。

    养老院担任人介绍,周阿姨自2022年2月1日起最先欠缴费用,至案发未结清。她患有阿尔茨海默病性痴呆,神志没有清且生存没有能自理,已失去辨认和控制本身行为的能力。周阿姨的丈夫已经作古,育有两个孩子,大儿子常年居住国外,鲜少过问周阿姨。小儿子虽正在身边,却长期怠于履行对周阿姨的赡养、探望义务,正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未去养老院探望过母亲一次。院方多次联系小儿子要求其补缴欠费并探望老人,但小儿子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最终彻底切断与养老院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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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院为维护失智老人的合法权益,即向检察机关请求支持起诉,诉请法院宣告周阿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依法为其指定监护人。

    检察官受理本案后立即展开观察核实,根据养老院提供的被请求人入院健康档案、评估报告、上海市养老服务合平等证据,证明周阿姨入住养老院时,已涌现自语、表情淡漠、思维迟缓、意志活动减退、回避社交等症状并持续一年。2023年3月,养老院曾对周阿姨进行持续分级评估,评估报告显示周阿姨的照护品级为重度Ⅰ级。

    审查案件后检察官认为,周阿姨虽是成年人,但因长期抱病,日常饮食起居都必要他人帮助、照料,丧失了基本认识活动和行为能力,目前已完整没有能自行处理其个人事务。故某养老院请求宣告周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指定监护人的请求理由建立,应予支持。

    “失智老人的照护往往涉及复杂的家庭关系,如后代争吵、支属推诿等。通过执法程序对于监护人的确定,能够清晰分别责任主体,减少家庭成员间的胶葛,幸免老人堕入‘无人管’的绝境。”检察官介绍。为切实珍爱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2024年8月26日,检察官决定对该案支持起诉,帮助养老院诉请维护周阿姨的合法权益。

    法检合力,指定监护人

    2024年10月15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阿姨因患有阿尔茨海默病性痴呆,民事行为能力被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周阿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该由谁来负担监护责任?

    大儿子虽对于弟弟怠于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感到没有满,但通常提及做周阿姨的监护人,他便表示,因为其常年身居国外,对于做监护人爱莫能助,多次拒绝。而若让小儿子一人作为监护人,又大概使得周阿姨再次堕入无人照护的境地。

    为切实办理好周阿姨的养老问题,法检合力对大儿子多次进行劝说,耐心释法说理,历经一个多月努力,大儿子终究愿意回国,自意向法院提交了指定监护人的请求,进展和弟弟共同作为周阿姨的监护人,由他对周阿姨的资金进行保管,珍爱好周阿姨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判决指定周阿姨的两个儿子共同作为母亲的监护人。之后,拖欠养老院的费用结清,周阿姨得以继续留正在养老院,安享暮年。

    检察官表示,赡养老人是后代应尽的责任,也是执法规定后代当尽的义务。检察机关对本案的支持起诉,强化了家庭成员和社会对失智老人的照护责任,传递“老有所依”的社会温度。

    发布于: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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