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王蔓蕾)5月15日晚间,上交所官网显示,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群众共和国公司法》,推动上市公司优化公司管理机制,提高规范运作程度,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正当权益,上交所修订构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下简称“指引”),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通知特别申明条款外,上交所于2023年12月15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同时废止。
上交所表示,根据我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轨制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支配》,上市公司应该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有关划定,在公司章程中划定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由其行使《公司法》划定的监事会职权,不再设监事会大概监事。上市公司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前,监事会大概监事应该继续遵守上交所原有轨制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监事的划定。
别的,根据我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召募资金监管规则》,指引第六章第三节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前上市公司应该继续遵守上交所原有轨制规则中关于召募资金监管的划定。指引实施后完成刊行取得的超募资金,实用指引;指引实施前完成刊行取得的超募资金,实用上交所原有轨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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