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1 18: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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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奚丹霓、程琴/央视新闻

    2025年5月21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产业和信息化部原党组成员,国度烟草专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我国烟草总公司原总经理凌成兴纳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凌成兴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追缴正在案的凌成兴纳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没有足部份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3年,被告人凌成兴利用担当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度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我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方便,为相关单位和小我私家正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11万余元。2015年以来,凌成兴担当国度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我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期间,正在促成、审议投资并收购股权过程中,徇情枉法、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2.08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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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凌成兴的举动组成纳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其纳贿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徇情枉法,致使国度利益蒙受特别庞大损失,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鉴于其纳贿犯罪中有得逞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恶行,主动交代庖案构造还没有控制的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事实和部份纳贿犯罪事实,其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组成自首;认罪悔罪,主动退赃,纳贿所得的大部份赃款赃物已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讯断。

    发布于: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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