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18 18: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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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生朝老师喷水,老师竟大打出手、吓唬威逼要把孩子扔下三楼?5月18日,浙江瑞安市教诲局发布环境通报,称马屿镇中心小学教师林某某上数学拓展课时,因学生陈某某用水枪朝其面部喷水,林某某对学生举行了不当惩戒,威逼到学生人身平安。该局对林某某作出记功处罚,给予校长诫勉发言;林某某已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

    据报导,事发时,几个男同学拿着水枪在课堂顽耍。10岁的陈某某不小心将水喷到林某某身上。林某某当即掐住陈某某脖子,扇孩子耳光;随后将陈某某带至走廊,拎着孩子悬空探出3楼窗外。林某某的过激回响反映实在匪夷所思,就算在课堂内喷水违反校规,也应当以教诲为主;且不说孩子并非故意向其喷水,就算是孩子没大没小,又是多大的事,何至于向学生发动“反击”?殴打学生已然失控,将学生拎起悬至窗前,则失去明智,一旦失手形成的效果弗成想象。

    老师有权惩戒熊孩子,但林某某的一系列举动显然已经超出惩戒范畴。对10岁孩子粗暴扇耳光乃至吓唬威逼,很可能对其感情和心理形成严轻伤害;掐脖子、窗前悬空,对学生人身平安根本没有半点思量。如此“教诲”学生,无异于泄私愤“报复”,既无师长风度,也违反《教诲惩戒规则》,更缺乏对执法的敬畏。

    无视学生平安、违反教诲理念、突破执法法规,林某某被记功、被行拘,其实不冤枉。涉事学校校长也受到诫勉发言的处罚,则是对更多学校管理者的提示。学校必需扛起管理和监督义务,引导老师规范行使教诲惩戒权,强化教师法治认识。

    教诲惩戒,有“戒”更有界。对学生大打出手、吓唬威逼,不是教诲惩戒手段,而是违法违规举动。拎起小学生要扔下3楼的闹剧不克不及再演出,师风师德不克不及再“悬空”了。

    发布于: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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